“十八反”在中医里的含义是什么
- 发布时间:2024-10-23 17:23:08 举报/反馈
“十八反”是中医中药配伍禁忌的重要理论,指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毒性或降低药效,包括乌头反贝母、瓜蒌、半夏、白蔹、白及,甘草反甘遂、大戟、海藻、芫花,藜芦反人参、丹参、玄参、沙参、细辛、芍药等。
1.乌头反贝母:乌头包括川乌、草乌等,贝母有川贝母、浙贝母等。两者合用可能产生严重的毒性反应。
2.乌头反瓜蒌:瓜蒌包括瓜蒌皮、瓜蒌仁等,与乌头配伍可能影响药效甚至产生危害。
3.乌头反半夏:半夏有毒性,与乌头同用可能增强毒性。
4.乌头反白蔹:白蔹具有清热解毒等功效,与乌头合用存在风险。
5.乌头反白及:白及有收敛止血等作用,与乌头配伍不当。
6.甘草反甘遂:甘遂峻下逐水,与甘草同用可能影响疗效。
7.甘草反大戟:大戟泻水逐饮,与甘草合用可能产生不良反应。
8.甘草反海藻:海藻消痰软坚,与甘草搭配可能有害。
9.甘草反芫花:芫花泻水逐饮,与甘草同用可能降低药效或产生毒性。
10.藜芦反人参:人参大补元气,藜芦与之相反,合用可能有害。
11.藜芦反丹参:丹参活血化瘀,藜芦与其配伍不当。
12.藜芦反玄参:玄参清热凉血,与藜芦同用可能影响药效。
13.藜芦反沙参:沙参养阴清肺,藜芦与之同用可能产生不良后果。
14.藜芦反细辛:细辛祛风散寒,与藜芦合用可能有风险。
15.藜芦反芍药:芍药养血调经,与藜芦配伍可能降低药效。
总之,“十八反”是中医长期实践总结出的药物配伍禁忌,临床用药时必须严格遵循,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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